XX区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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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XX 区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切实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积极探索具有 XX 特色、XX 特点的“党建+社会救助”新模式,打造一支社会救助红色先锋队,不断提高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质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建+社会救助”试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的有效路径和政策措施,将社会救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健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贫困群众家中报到制度,积极发展服务型救助,推动“物质+服务”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视巡访和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形成具有 XX 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基本原则 在推行“党建+社会救助”模式过程中,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筹融合,协调发展。坚持把党建工作同社会救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统筹资源一起用、统筹工作一起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找准定位,在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发挥党建工作的作用。

 (二)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上下联动,由点到面地推动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推广,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实现从抓点抓经验到抓面抓实效的转变,力求整体推进、面上突破,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构建既开拓创新,又符合 XX 实际的“党建+社会救助”模式,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在财政投入、政策支持、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可持续、可复制的工作经验。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行“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党员投身社会救助,引导社会力量、动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教助,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社会救助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一)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实现

 精准救助。全面组建以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村(居)民政协理员、村(居)小组长为主体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三级网格员”队伍,广泛吸收村(社区)党员、社区报到党员、志愿者等各行业工作者为网格员。建立网格员帮扶机制,党员全覆盖联系帮扶网格内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老孤儿、残疾人员、留守儿童等特殊类型群体,网格员每月至少到联系户家访一次,做到“四个到位”:即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到位、家庭情况摸排到位、特殊群体巡视探访到位、帮扶措施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二)建立完善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困难群众机制,实现高效救助。继续实施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时效性。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窗口。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点,由党员干部担任民政协理员,负责协调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事项,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需求及时受理,限期办结,村级社会救助点要公开社会救助流程,设置社会救助公开栏。

 (三)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现温暖救助。

 建立党员干部与困难家庭和个人“点对点” “一对一” “多对一”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走进社区,主动上门提供社会

 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打造社会救助的“红色先锋队”。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网格员为主体,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开展“四点半课堂”、“点亮微心愿”等活动,向救助对象提供救助服务。

 (四)聚焦数字化改革建立党建信息化服务模式,实现智慧救助。将智慧党建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推广应用数字民政 APP 客户端、XX 通APP 客户端,困难群众通过手机提出救助申请,填报基础信息及上传申报材料,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同时,通过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化服务模式,将低保等社会救助业务经办时限缩短至 20 个工作日,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2 年 2 月底前)。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基层党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需要上级推动解决的重难点事项等情况,为全区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提供人决策参考。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2 年 3 月 1 日—11 月 30 日)。各乡镇(街道)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研究提出本地推行“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的具体措施,在全区 9

 个城市社区全面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在每个乡镇(街道)选择 1-2 个条件相对较好的行政村全面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先行先试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11月30日—12月31日)。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解决试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对改革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救助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党建+社会救助”改革重点项目专班。“党建+社会救助”改革试点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能够顺利推行。

 (二)加强督促指导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告试点工作开展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民政局要加强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政策指导、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党建+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反映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党员群众参与热情,为深入推进“党建+社

 会救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XX 区民政局“党建+社会救助”改革试点项目专班

 附件 XX 区民政局“党建+社会救助”改革试点项目专班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重点项目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社会救助改革试点项目的牵头协调及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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