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事迹素材【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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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推荐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事迹素材

  从检以来,同志始终奋斗在青少年法治宣传的第一线,作为全区、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在重大节日前夕、重要法律颁布等时间节点,她都紧跟时代潮流,勇于守正创新,以最快的速度、最暖的温度、最认真的态度将法治内容传播到辖区校园每个角落。

  授课方式单一,是当前青少年法治宣传的难点。为此,同志广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创新宣传方式, “模拟法庭、情景剧、虚拟体验”多管齐下,“以案释法、以案说理、以案明德”同频共振,《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条内容在其讲述下不再枯燥乏味,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毒品犯罪、校园安全等知识在寓教于乐中默默传授给青少年,法治宣传由“填鸭式”变成“沉浸式”,实现了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良好效果。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同志精心录制了法治教育网课,在辖区中小学校班级群进行推送,确保疫情期间学生普法工作不停歇,切实扛起了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如何实现宣传全覆盖,也一直是同志思考的内容。一方面,她认真打磨宣讲课件,力争宣讲内容涵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害、防欺凌等多方面,确保无遗漏,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育情况和学习需要,反复修改完善课件内容,使授课更具针对性。另一方面,她充分利用新媒体受众广、易接受、传播快的特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组织拍摄 30 多部相关微动漫、微视频,通过生动鲜活的表现形式进行普法教育。xx 年,同志在全市检察机关首次采用直

 播的方式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宣讲,活动覆盖了辖区内所有学校,打破以往受邀群众人数受限、场地受限、时间受限等困局,起到了积极的普法宣传作用。

  “青少年朋友的法治教育须臾不可懈怠,每当看到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参与互动、汲取知识后脸上露出的满意笑容,再累再苦都值得。”每每结束一次法治宣讲,同志总是充满了欣慰。

  “检察蓝”是青少年成长中最忠实、最可靠的朋友之一。守护青少年成长路上,同志始终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到实处。

  xx 年,同志在办理陈某某、赵某某等五人抢劫案时,通过社会调查发现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三名未成年人。其中,一人是留守儿童缺乏父母关爱,叛逆期受到他人教唆实施犯罪,一人因家长打骂,不愿回家流落街头,以致认识损友实施犯罪,还有一人纯属被哄骗实施了放风行为。针对三人的具体情况,xx 认为他们都具备帮教条件,但是具有不良行为需要矫治,遂对三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后,根据三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教育、性格特点等施以不同的帮教条件,细致地联系社工做到一人一方案,精准帮教。经过帮教,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痛改前非,目前在职业技术学校就读。

  近年来,同志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通过联合城区妇联、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共帮助 100 余名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学校和社会。

 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同志善于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著”,通过依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强大合力。

  针对辖区部分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部分销售烟草制品经营者未在明显位置树立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标志、部门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且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情形,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并分别发放检察建议,定期召开座谈,开展跟踪回访,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十年磨一剑。从检十年,同志先后获评自治区、xx 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实务能手”,办理的一起案件获评“xx 市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主讲的法治课获评“xx 市检察机关未检精品课程”,这些荣誉是对她为未成年人检察事业奉献青春和执着坚守的最大褒奖。

  “奋斗是青春最靓丽的底色”。在促进青少年法治宣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同志将会一如既往,满腔热忱,播撒法治种子,耕耘法治沃土,用实际行动做青少年朋友的贴心人、暖心人、知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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